“這些電動車可能危及生命”沖上百度熱搜

今天,市場監管總局公布7起電動自行車執法典型案例。
陜西省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了龍域電動車銷售店非法改裝、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2025年11月11日,該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此前,陜西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公安廳指導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對龍域電動車銷售店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經調查,當事人涉嫌非法改裝并銷售哈牛等品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886臺,銷售金額達168.22萬元;對在售176臺電動自行車抽樣送檢,結果為不合格,貨值金額35.74萬元。涉案車輛共計1062臺,涉案貨值金額203.97萬元。執法人員還發現9副涉嫌造假的電動自行車電子號牌。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了綠順電動車商行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2025年4月11日,該局依法沒收86臺涉案車輛,并罰款20.63萬元。此前,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銷售的86臺綠源牌電動自行車外觀與產品合格證不符,經抽樣檢驗,產品存在鞍座、電池槽防篡改等問題,被判定為不合格。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了南京宏優車輛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臺鈴牌電動自行車案。2024年12月24日,該局依法沒收222臺涉案車輛,并罰款58.14萬元。此前,執法人員在該公司倉庫檢查時發現222臺臺鈴牌電動自行車外觀與產品合格證不符,經測量,車輛鞍座長度均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安徽省滁州市天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了安徽力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案。2025年6月18日,該局依法沒收4834個涉案產品,并罰款11.17萬元。此前,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電動自行車充電器進行抽樣送檢,結果顯示型號規格為48V20Ah和48V12Ah的兩款充電器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
江西省南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了西湖區鉆豹電動車行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2025年7月8日,該局依法沒收593臺涉案車輛,并罰款50.66萬元。此前,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檢驗機構對西湖區鉆豹電動車行進行調查,發現當事人將電動自行車鞍座換成免費贈送的超長鞍座,涉案貨值金額為50.66萬元。經檢驗,上述電動自行車均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
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了上海詠佳貿易有限公司未建立并執行進貨驗收制度、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2025年5月23日,該局依法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112臺涉案車輛,并罰沒合計14.33萬元。此前,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該公司的倉庫進行檢查,發現其分兩次購進電動自行車217臺,且未提供進貨單據等證明材料。同時,該公司對部分電動自行車進行了非法改裝,經檢驗,部分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
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寶安監管局查處了深圳市卡西威爾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2025年6月3日,該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0.95萬元和5臺涉案車輛,并罰款10.86萬元。此前,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經營場所存有貨號為CT20s和T16的2臺電動自行車,經測量其坐墊長度均超過35cm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經查,該公司從事電動自行車開發設計、生產、銷售,在直播平臺注冊有店鋪賬號。執法人員共查獲5臺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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